在中国史学史上比较明确地讲到史学评论的标准的,是刘知幾。刘知幾论史才、史学、史识及其相互关系,虽然旨在说明“史才须有三长”[15],因而史才难得,但实则已讲到评论史家的标准了。刘知幾还把史学家的工作划分成三个等第:第一个等第是“彰善贬恶,不避强御”,如董狐、南史;第二个等第是“编次勒成,郁为不朽”,如左丘明、司马迁;第三个等第则只能做到“高才博学,名重一时”,如周的史官史佚、楚的史官倚相。[16]这个看法,直接提出了评论史家的标准,可以看作他的“史才须有三长”论的极好注脚。此外,他在《史通》的《采撰》《言语》《叙事》《直书》《曲笔》等篇中的论述,也都关系到评论史书和史家的标准。
刘知幾的“史才须有三长”的论点,在宋人那里又被进一步具体化了。吴缜所撰《〈新唐书〉纠谬》是一本讲考异的书,但这书的序文却明确地提出了评论史书的标准。吴缜写道:“夫为史之要有三:一曰事实,二曰褒贬,三曰文采。有事实而如是书,斯谓‘事实’;因事实而寓惩劝,斯谓‘褒贬’;事实、褒贬既得矣,必资文采以行之,夫然后成史。”他认为评论一部史书的优劣、高下,要看它是否具备事实、褒贬、文采这三个基本条件。具备这三个基本条件的,可以认为是一部好的史书;否则,就不是一部好的史书,甚至根本不能称之为“史”。是否可以认为,吴缜讲的“事实”,相当于刘知幾说的“史学”,而“褒贬”相当于“史识”,“文采”则相当于“史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吴缜对于这三个基本条件,并不是做并列的或同等的看待的,而认为三者之中以“事实”最重要。他说:“事得其实矣,而褒贬、文采则阙焉,虽未能成书,犹不失为史之意;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吴缜把搞清事实,即“事得其实”,作为撰史的基础和评史的主要标准来看待,显示出他在史学评论上的卓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