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主义学校德育课程与教学体系的初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的规定,通过对旧学校课程体系的改造,使各级各类学校很快废除了充满旧政治思想意识的课程,例如取消了国民党时期的“党义”“公民”等课程,废除了“军政训练”等科目,解散了“童子军”等组织,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学校的德育课程与教学体系。
一、小学的德育课程与教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首先规定了我国新民主主义的文教政策,明确规定新教育为新民主主义性质,其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还通过改造旧教育接管学校领导权,改革教育教学内容。
1949年10月13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决议》(简称《决议》)。《决议》指出:中国少年儿童队是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领导下的少年儿童组织,这个组织在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中,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成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和爱护公共财物的新中国的优秀儿女。②1952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小学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在小学各班设班主任一人,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班主任实际上也承担了小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小学德育组织机构与班主任的设立,为小学做好德育工作提供了基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