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麦克洛斯基所列举的事例中会采取正确的行动功利主义的行动,但我们也许不喜欢或怕他,这是毫无疑问的。尽管他在这种情况下采取了正确的功利主义行动,但他的行动是粗鲁残忍的,并且会使他成为危险人物。我们必须记住,人们不仅具有仁爱的倾向,而且也具有自私的倾向。如果他们被诱使错误地行动,他们确实会完全错误地行动。功利主义者会铭记人们可能具有的道德缺点,他始终不渝地想成为一个不总是让自己采取正确的功利主义行动的人,但他也不总是喜欢他周围的人净是一些过于拘泥于某一道德准则,以致在这种极端的境遇下不以功利主义方式行动的人。
不,我不乐于得出麦克洛斯基断定的行动功利主义必然得出的结论。然而,我也不乐于得出反功利主义的结论。如果非正义是两恶之中择其小恶(依据人类的幸福和苦难来判断),如果这种境遇真的出现了,那么反功利主义的结论也是非常令人讨厌的。因为其认为,在某些境况下,一个人必须选择更大的苦难,也许是非常大的苦难,例如像成百上千的人痛苦死去这样的苦难。
行动功利主义仍然坚定地接受麦克洛斯基的挑战。让我们希望他列举的那种可能性永远都只不过是逻辑的可能性,绝不会成为现实。总之,即使我已经指出,在伦理学中应当依据普遍的态度来检验特殊的感情,但麦克洛斯基的事例使我又对相反的态度抱有好感。实际上,期望任何可行的伦理学体系能够在每一方面投合我们的天性和感情[38],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奢望。一个人身上完全可能存在相互冲突的态度,因此要找出一种投合我们全部态度的伦理学理论是完全不可能的。如果伦理理论是功利主义的,它有时只好接受非正义,而那些受到正统教育的人事实上不喜欢这种可能性。与此相反,如果伦理理论不是功利主义而是义务论的,我们也不会感到满意,因为这种理论有时包含这种意思,即不应当防止那些可避免的苦难(也许是非常大的可避免的苦难)。某种折中的理论站在大卫·罗斯的立场上,对效用的理由和义务论的理由作了某种“调和”。有人认为这种理论提出了一种可接受的折中思想。然而,这种理论也面临困境,并且这种调和也不可能。一个人有时很可能容易被一种理论吸引,有时又可能被另一种理论吸引,他怎能“调和”严重的非正义与成百上千的人死亡这两者的尖锐冲突呢?即使为了人际交流而完全蔑视我们的自私态度,不把自己看成比别人优越,要找出一种完全投合全体人心意的伦理学理论,甚至找出一种完全能满足一个人在不同时刻的心情的伦理学理论,仍然是不可能的。相似的情况在科学中也是如此。任何科学的理论(已知的和未知的)都不是正确的。假如事实就是这样,世界就比我们所相信的和所希望的世界更混乱。即使世界不是混乱的,人的道德感情也是混乱的。依据人类学理论,人的道德感情在某种程度上完全有可能是混乱的。既作为孩子又作为成年人,我们也许拥有许多各自不同的道德条件,这些条件很可能彼此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