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大中城市,一套普通的小康住房,要花去一般居民家庭20多年的全部收入所得。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父辈拿房去以房养老,晚辈就无力再去买房。从国家统计局和住建部的数据中可以得知,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只有20平方米左右,全国城镇还有一两亿以“新市民”为主的中低收入者是无房户。如此低的住房水平,使普通百姓无法对现有住房进行“切割”,进行所谓一半用来以房养老,一半用于小辈居住。上亿的无房户,更是无房可抵。在这样的基本国情下,奢谈以房养老,只能是一厢情愿。
作为负责社会福利保障的民政部门,之所以不遗余力地再三推出所谓以房养老,最大动因就是政府在养老保险上投入严重不足。养老保险双轨制表明,只有少数拿着高额退休金的公务员阶层可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大多数普通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只有退休公务员的几分之一。同样是新中国的建设者,不计报酬和代价为国家贡献了一辈子。老了退休后,国家却给不了他们足额的退休收入。在此情况下,作为社保政府主管的民政部门,号召推广“以房养老”,就是想用老百姓的住房产权弥补政府养老支出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