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年八月廿二日陈家营
原载《当代评论》第十期
四 杰
继承北朝系统而立国的唐朝的最初五十年代,本是一个尚质的时期,王、杨、卢、骆都是文章家,“四杰”这徽号,如果不是专为评文而设的,至少它的主要意义是指他们的赋和四六文。谈诗而称四杰,虽是很早的事,究竟只能算借用。是借用,就难免有“削足适屦”和“挂一漏万”的毛病了。
按通常的了解,诗中的四杰是唐诗开创期中负起了时代使命的四位作家,他们都年少而才高,官小而名大,行为都相当浪漫,遭遇尤其悲惨,(四人中三人死于非命)——因为行为浪漫,所以受尽了人间的唾骂,因为遭遇悲惨,所以也赢得了不少的同情。依这样一个概括,简明,也就是肤廓的了解,“四杰”这徽号是满可以适用的,但这也就是它的适用性的最大限度。超过了这限度,假如我们还问到:这四人集团中每个单元的个别情形,和相互关系,尤其他们在唐诗发展的路线网里,究竟代表着那一条,或数条线,和这线在网的整个体系中所担负的任务——假如问到这些方面,“四杰”这徽号的功用与适合性,马上就成问题了。因为诗中的四杰,并非一个单纯的、统一的宗派,而是一个大宗中包孕着两个小宗,而两小宗之间,同点恐怕还不如异点多,因之,在讨论问题时,“四杰”这名词所能给我们的方便,恐怕也不如纠葛多。数字是个很方便的东西,也是个很麻烦的东西。既在某一观点下凑成了一个数目,就不能由你在另一观点下随便拆开它。不能拆开,又不能废弃它,所以就麻烦了。“四杰”这徽号,我们不能,也不想废弃,可是我承认我是抱着“息事宁人”的苦衷来接受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