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由私塾转入公立学校去的时候,刘大叔又来帮忙。
我记得很清楚:我从私塾转入学堂,即编入初小三年级,与莘田同班。我们的学校是西直门大街路南的两等小学堂。下午放学后,我们每每一同到小茶馆去听评讲《小五义》或《施公案》。出钱总是他替我付。不久,这个小学堂改办女学。我就转入南草厂的第十四小学。
刘大叔的财产已大半出了手,他是阔大爷,他只懂得花钱,而不知道计算。人们吃他,他甘心叫他们吃;人们骗他,他付之一笑。他的财产有一部分是卖掉的,也有一部分是被人骗了去的,他不管;他的笑声照旧是洪亮的。
到我在中学毕业的时候,他已一贫如洗,什么财产也没有了,只剩了那个后花园。不过,在这时候,假若他肯用心思,去调整他的产业,他还能有办法叫自己丰衣足食,因为他的好多财产是被人家骗了去的。可是,他不肯去请律师。贫与富在他心中是完全一样的。假若在这时候,他要是不再随便花钱,他至少可以保住那座花园,和城外的地产。可是,他好善。尽管他自己的儿女受着饥寒,尽管他自己受尽折磨,他还是去办贫儿学校、粥厂等等慈善事业。他忘了自己。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和他过往最密。他办贫儿学校,我去作义务教师。他施舍粮米,我去帮忙调查及散放。在我的心里,我很明白:放粮放钱不过只是延长贫民的受苦难的日期,而不足以阻拦住死亡。但是,看刘大叔那么热心,那么真诚,我就不顾得和他辩论,而只好也出点力了。即使我和他辩论,我也不会得胜,人情是往往能战败理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