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国家体委、国家民委召开了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座谈会,会上指明了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方针和任务。
方针是:积极提高、加强领导、改革提高、稳步发展。
任务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和近代体育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国家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提出要积极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挖掘和整理民族传统体育的宝贵遗产,从政策上肯定了民族传统体育在全民健身计划中的作用,指明了发展方向。从1982年开始,每4年举行一次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目前,已分别在天津、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南宁、昆明、北京、拉萨、银川、广州和贵阳等城市举办了9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近年来,各种形式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越办越精彩,如全国蹴球邀请赛、陀螺邀请赛,各地区举办的民族体育比赛也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