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特殊的机制。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合伙人和团队逐步实现财务自由,此时,企业就需要建立特殊机制搭建更高的事业平台,留住更优秀的人才。内部孵化器、产业投资平台、家属商学院等,都是较好的方式。
股权结构与期权池
随着企业业务的不断扩张,企业需要对接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通过稀释股权来融资。
随着融资的进程,企业通常在上市之前要推进3~4轮的融资,融资多轮的也有,但并不多见。
(1)企业初创阶段的“415规则”。
“415规则”,简单地说,就是企业创始阶段原则上创始股东不超过4个人,1个控股大股东持股权50%以上。初创企业股东过多会造成沟通成本过高,不利于后续投资资金的进入,一位领头人超过50%的股权,从法律上保证了他对企业所有权和决策权的控制。
股权结构绝对不能平均,如果股权均等,贡献大的合伙人与贡献小的合伙人之间,就会产生不平衡。如果创业失败还好说;如果企业赚钱了,合伙人的心态就会出现变化,各种矛盾也就会暴露出来。
(2)种子期与天使投资。
种子轮融资与天使投资通常在企业初创阶段投入资金,由于前期企业估值较低,融资额度很小,占比却很高,通常在15%~35%之间,原则上最好不要超过40%,毕竟后续的融资会使股权持续稀释,一旦超过这个比例,就会极大地降低创始团队的创业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