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始挥舞起了毛笔。
不管是今生还是前世,他其实都没有写过毛笔字。
但是,在细致入微的肉体掌控力面前,所谓的书法便成了极其简单的技法。
他选择了前世的自己最为喜欢的字体,欧楷。
欧阳询笔下的欧楷字体,被不少人誉为“四大楷书之首”,方圆兼施,以方为主,点画劲挺,笔力凝聚。
“床前明月光...”
杨伯懿看着孔武写出来的字,下意识地念了出来,可注意力却完全集中在了其字体之上。
“好字!好字啊!既欹侧险峻,又严谨工整。欹侧中保持稳健,紧凑中不失疏朗。”
杨伯懿一拍折扇,对于孔武的字体赞不绝口。
等到孔武将一首诗全部写完,他还沉浸在孔武的字体中。
他看完了孔武这简短的四句,点了点头道:“还算工整,虽然简单了一些,但是...”
说着说着,他愣在了当场。
原本他还觉得孔武的这首诗语句简短,勉强可以一读。
可越是回味,他越是觉得不对劲。
良久之后,杨伯懿转过身,默默地走回了原位,将自己写下的那首诗揉成了一团,直接塞进嘴里咔吧咔吧直接吃了下去。
“哈哈哈,孔老弟,来!喝酒喝酒!”
第169章 砍人的手,绝世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