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有一位下属官员,因为长时间听先生讲学,说道:“您的学问非常好,只不过日常工作中文件繁多、诉讼案件复杂,我无法专心学习。”
先生听到这话后回应说:“我什么时候教过你要抛开工作,悬空去讲学呢?你既然有公务在身,那就应该从公务中学习,这才是真正的‘格物’。比如处理一个诉讼案件,你不能因为当事人态度无理就生气;也不能因为他言辞巧妙就高兴;不能因为厌恶他的托请,就刻意整治他;也不能因为他的哀求,就违心迁就他;更不能因为自己事务繁忙,就随便草率结案;或者因为旁人诋毁罗织罪名,就随别人的意愿去处理。这些念头都是私心杂念,只有你自己知道,必须仔细反省、审视并克制,唯恐自己的心有一点点偏倚,而冤枉了别人的是非。这就是‘格物’和‘致知’。在文件和诉讼案件的处理中,其实都蕴含了实实在在的学问。如果脱离了实际事物去学习,那只是空谈。”
【解读】
有些人觉得,做事和为学修养好像是两条平行线,永远走不到一起。但王阳明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两者其实是紧密相连的。他说,如果我们只是坐在书斋里空谈学问,不把它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那学问就像悬在半空中的楼阁,没有根基,更没有实际意义。王阳明觉得,真正的学问是要和实践结合的,要和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融为一体的。他提出了六个“不可”,告诉我们在办案的时候,不能因为对方的态度、言辞、背景等因素,而产生偏见或不公。要做到公正无私,就需要我们时刻反省自己,克制那些私心杂念。这其实也是王阳明所说的“格物”和“致知”的过程。通过对实际事物的观察和思考,我们可以获得真知,而这种真知又可以指导我们的行动,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意义。所以,王阳明在这里其实是在告诉那位下属官员,也是告诉我们每一个人:做事和为学修养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当我们把学问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用一颗公正无私的心去面对世界,我们才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活出真正的自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记住这一点,无论我们身处何种环境,面对何种挑战,都应该秉持一颗公正无私的心,用实际行动去践行我们的学问和修养。这样,我们才能在生活中找到真正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