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科斯之所以提出交易成本范畴,直接的目的是论证企业存在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在于:如果没有企业制度,每一个要素所有者都用自己的要素来生产产品并直接参加交易,那么市场交易者的数目将非常之大,交易摩擦将极为剧烈,从而交易成本也会惊人的高,甚至使交易中止。企业作为一种参与交易的组织单位,其经济作用正在于把若干要素所有者组织成一个单位参加市场交换,从而减少市场当事者数目、减轻交易摩擦、降低交易成本。
科斯的上述分析隐含了一个更深刻的思想,即交易背后的产权界区问题,他实际上已经注意到在企业产权界区清晰的条件下,运用价格机制去实现企业间联系的摩擦就小,交易成本就低,反之,交易成本就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交易成本范畴成为现代产权理论的一个基本范畴。
50年代末,60年代初科斯产权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交易成本概念进一步拓展为社会成本范畴,而社会成本范畴研究的核心又在于外在性问题:恰恰在外在性问题上,产权界区含混所造成的混乱和对资源配置有效性的损害表现得最为充分。
所谓外在性是指某个人的效用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别人的行为。这是一个很抽象的定义,但这种外在性在现实生活中却是极为普遍的。通俗地说,外在性是指经济当事人之间在利益关系上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方对另一方或其他诸方的利益造成的损害或者提供的便利都不能通过市场加以确定,也难以通过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