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数据中心的措施
为了更好地发挥数据中心的功能,在建设时应该坚持以下原则:实用性、先进性、开放性、可扩展性、可管理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数据中心必须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以促进教育信息的共建共享。相关标准与规范有:《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基础代码标准》《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元数据规范》等。
国家教育综合数据中心可采用分层分布式建设的方式,从下至上依次是学区/学校教育综合数据中心、区县教育综合数据中心、省市教育综合数据中心、国家教育综合数据中心。各级各类教育部门根据所处的层次,分层建设教育综合数据中心。
四、深化教育信息化应用,提高全民信息技术素养
教育信息化应用是教育信息化的最终目标,它是指教育机构和个人将信息技术和信息化建设成果有效整合运用在教育系统中,从而实现更高效、更高质量的教育活动。然而一些教育机构和个人较为落后的观念和较低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却制约了信息化的推进与发展,造成了信息化资源的大量浪费。当前急需扭转“重建设、轻应用”的现状,推进教育信息基础设施、教育信息资源及教育系统的融合,深化教育信息化应用,提高全民信息素养。